当前位置:
首页
>>教育资讯>>上级公文

上级公文

温纪 2017【40】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“八条禁令”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实验小学 发布日期:2017年09月27日  浏览次数:
             

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
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“八条禁令”的通知
 
各县(市、区)党委、纪委,市直各单位党委(党组)、纪委(纪检组),市纪委各派驻(出)机构:
2017年中秋、国庆临近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、市委相关规定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回潮反弹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营商环境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明纪律要求。各地各单位党委(党组)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市纪委优化营商环境“八条禁令”相关要求,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,不得违规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;不得违规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和公车私用;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、奖金福利;不得收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节礼,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不得借节假日向企业摊派各种费用;不得出入私人会所、隐蔽场所违规吃喝;不得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、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。
二、压实主体责任。各地各单位党委(党组)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把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“八条禁令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做到早研究、早部署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“一把手”既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又要认真担负起领导责任,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严格教育、严格管理、严格监督,对存在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早提醒、早发现、早纠正,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。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。市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,采取检查重点涉企部门、走访企业和行业协会、明察暗访等方式查找问题。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政府购买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。在重点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设立效能监测点,由作风建设监督员组建作风建设小分队,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,切实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优化营商环境“八条禁令”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四、严肃责任追究。对中秋国庆期间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,严查快办,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。要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对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,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顶风违纪、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,严肃进行责任追究。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强化教育警示,形成有力震慑。
 
 
 
 
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7年9月26日  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